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向政协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9月21日,金川县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金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沂就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在大会上进行通报,认真听取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2上半年,金川县检察院围绕“一个大目标、两个总定位、三个国字号、六大新篇章”的发展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保障金川县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金川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防控社会风险、推动源头治理、促进平安稳定。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州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为指导,为民营企业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全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持续打造“鹤翔兰萨·措朗沟”高原湿地公益诉讼子品牌,结合本地实际,办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案件,以办案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融入县域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基层治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矛盾纠纷隐患,在推进平安金川、法治金川建设上担当作为。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政治建设年”“效能提升年”等各专项活动。以“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深入开展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守牢案件质量底线。
会议对金川县检察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2022年上半年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切实服务保障金川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金川稳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