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院在全县依法治县推进会上解读公益诉讼
6月1日上午,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的金川县依法治县推进会上就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解读。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听取了彭忠勇检察长的详细解读。
彭忠勇检察长从公益诉讼制度产生的背景、重大意义、人大修法、公益诉讼的基本含义、受案范围、诉前程序、我院开展公益诉讼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八个方面,阐述了当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法治功能,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解读。
县委副书记邓真华和常务副县长杨凯龙就正确认识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协同配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学习领会,提高认识。要明确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司法监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二是要协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减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认真自查、及时纠错和整改。三是要抓住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