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院预防局创新
工作方式打造庭审警示教育基地
为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院创新工作方式,依托庭审打造庭审式警示教育基地。2016年1月12日,金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阿坝县草原站站长黄明照涉嫌受贿案件,我院积极与县政府、县法院衔接,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县长唐孝东带队组织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林业局、农工办、科技局中层以上干部70余人参加旁听。
庭审中,我院预防宣讲团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按照法律的规定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围绕证据与法律进行讯问,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从情、理、法三方面对黄明照犯罪进行论证,并提出了警示意见,在法律的框架内,掌权者既不能不履行职责,也不能超越权限范围。
最后黄明照当庭认罪悔罪,他陈述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是自己不学法,不懂法,交友不慎,同时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没能守住自己的底线,最终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和虚荣的心理,走入歧途,现在悔之已晚,希望自己的今天能够警醒他人。
旁听人员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昔日的同行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亲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尤其是被告人声泪俱下、痛彻心扉的最后陈述,敲击着旁听人员的心弦。参加庭审警示教育的干部非常感概:“通过实地观摩庭审,给我们上了一堂格外生动的职务犯罪预防课,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体会到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真正含义。”同时参加庭审的干部对县院预防部门创新开展职务犯罪形式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公诉人专业水平和良好风范给予充分肯定。
通过把警示教育地点从课堂移到法庭,将预防教育延伸于整个诉讼环节之中,这无疑是探索遏制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