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金川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三大行动”持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20〕10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三大行动”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确保“三大行动”落地落实、 取得实效,进一步了解开展工作情况,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忠勇会同县委政法委扫黑办雷梅主任、司法局王志宏副局长,赴安宁片区安宁镇、马奈镇、独松乡、曾达乡、卡撒乡督察指导社会治理暨矛盾纠纷大化解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彭忠勇检察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关于“三大行动”部署工作及开展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高度重视。县委于3月20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乡镇,要及时研究文件要求、加紧部署、迅速行动。这项工作是我县今年重点工作,要形成常态化,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二、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方案。一定要深入、研究、学习、吃透文件要求,再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具体细化方案,层层部署,按方案硬性要求、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三、组建巡逻队,宣传见警率。各乡镇应完成每村不少于30人的巡逻队组建,名单确定、责任明确,坚持每周治安巡逻2次,在巡逻时戴上红色袖标,同时宣传见警不单单指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也是政法干警的一员。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村规民约”、“ 寺规僧约”修订完善,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的选优配强。积极发挥老党员堡垒战斗和村干部模范先锋的作用。联合乡镇派出所、驻乡镇检察所、司法所,结合“枫桥经验”开展工作。五、完善资料、建立“三大行动”专卷。档案资料是做了工作的佐证,资料要齐、整、实,要有具体负责人抓,要做好矛盾纠纷台账的建立,图片文字编辑,对“三大行动”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专卷保存。六、加强违法乱纪现象治理。针对各乡镇非法采砂情况要及时发现,依法处理,对现有的砂石要按“控制总量、消除存量”的原则处理。加强“六无”平安村的建设,对扫黑除恶要准确定性。加强护照、重点人员管理,通过“两微一端”、“百姓身边的检察院”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法制宣传,提升“平安金川”建设群众满意度。
最后,彭忠勇检察长在检察院派驻安宁镇检察室现场实用“百姓身边的检察院”主要功能,并强调:这是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倾心打造的检察职能服务型平台。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少群众诉累,发挥法律监督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