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检察院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
5月22日,金川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按照会议安排,此次会议共有6项议程,其中1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并审议金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忠勇所作的《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就金川县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情况、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正式启动以来,金川县院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前提,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五大领域,提前谋划、积极部署、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至今,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8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公益诉讼实施两年多来,金川县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金川县绿水青山、治理环境污染、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认真履职,积极工作,彰显了检察监督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报告获得与会代表们全票通过。代表们对金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金川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保护社会公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下一步工作,委员们建议:一是把握核心,依法履职,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水平;二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合力;三是强化领导,夯实基础,积极构建公益诉讼工作长效机制;四是注重效果,广泛宣传,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金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就充分认识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域和范围以及工作要求,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举措,强化宣传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和公益保护意识,加强人大监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五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金川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为建设“小康金川、美丽金川”作出更大贡献。
会前学习时,金川县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按照会议安排领学《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