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大常委会
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5月25日,金川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金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金人〔2020〕16号),《决定》共8条,分别就检察机关如何继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行政机关如何接受监督、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审判机关如何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做出了规定。
《决定》的出台,彰显了金川县人大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为金川县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金川县院将以《决定》为指导,认真落实,抓住机遇、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发展大局,扎实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业兴人和、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美丽的新金川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